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标志着我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云南作为我国民族种类最多的省份之一,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生动缩影。该法的出台,为云岭大地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注入了强劲的法治动能。
法令既行,反响热烈。“云南统一战线”陆续刊发“云岭同心·法治同行”系列报道,聆听云南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畅谈感悟、共话担当。
马开宪
文山州委统战部副部长、州侨办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从政治共识转化为法律规范,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提供了根本保障。这部法律开宗明义将“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写入其中,明确将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机制,这不仅是法律条文的完善,更是对统战工作职责边界的厘清。
对文山这样一个地处边疆的多民族聚居区而言,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规范民族事务治理,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我们将把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与落实《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推进基层统战工作紧密结合,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用心用情做好民族领域团结引导、服务管理、矛盾化解等工作,擘画文山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蓝图。
蒋子健
云南海外联谊会理事、澳门云南青年联谊会副理事长
我第一次真切懂得“团结”二字的分量,是八岁时在北京初见天安门“世界人民大团结万岁”的标语,那一幕,直抵心底。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历史的脉络也愈发清晰地浮现:1951年云南普洱各族代表盟誓立碑,“一心一德、团结到底”的庄严承诺,正是民族团结精神的坚实生动体现。如今新法落地,从此全国各民族同心同行获得了有法可依的坚实保障。
我特别关注其中一条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传承的条款,让我想起省政府对纳西族东巴文的守护,让这一宝贵的云南文化得以全面延续。也让我延伸联想到拥有400多年中葡文化交融的澳门,如何更好地与云南人文、商贸等领域碰撞互动,项目共建。澳门作为以中华文化为主流、多元共存的文化交流合作基地,正可发挥其独特的桥梁作用。比如借助澳门本土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平台,与云南深化文旅协作,利用好中葡商贸桥梁带动民族地区特色产品,让民族文化出海。我将依托澳门的中葡文化资源禀赋,讲好民族团结、世界人民大团结两个生动故事,以多元力量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迈上新台阶。
杨学文
丽江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制定,意义十分重大,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必将有力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作为统战干部,我将带头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充分履行地方统战、民族工作部门协调推动、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等法定职责,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求,推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全域创建,抓好丽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建设,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和美丽江”有效贯彻执行,推动丽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汪志哲
云南海外联谊会理事、云南八方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作为在保山深耕多年的台商,我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内心深受鼓舞、倍感振奋。我在云南创业发展多年,切身感受到保山多民族和谐共处、守望相助的浓厚氛围,感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对台商台企的贴心服务与大力支持。这部法律以法治力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两岸同胞携手发展、共同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坚实保障,也让我们在滇台商投资兴业更安心、更有底气。今后,我将自觉遵守法律规定,积极融入地方发展,带动企业员工与各族群众同心同向、互帮互助,用心种好保山牛油果,以产业振兴助力乡村振兴,以实际行动维护民族团结、促进两岸融合发展,为中华民族大家庭团结进步、共同繁荣贡献自己的力量。
肖罗平
怒江州委统战部网络统战工作科科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出台,标志着从国家意志层面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提供了刚性约束和原则性指导,中华民族大团结从此有了坚实法律保障,不仅为广大统战干部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而且为全球民族事务治理贡献了具有东方智慧的“中国方案”。
作为边疆民族地区一名统战干部,我将认真学习领会法律精神,在深学细悟上下功夫,做到入脑入心、融会贯通;其次,我将立足岗位实际,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员”和“传声筒”,积极主动深入挖掘提炼更多本地区体现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通过网上网下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大力营造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浓厚社会氛围;同时,我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在日常工作中,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尽心尽力为身边群众多解决一些急难愁盼的心头事,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自觉做民族团结进步的维护者、促进者、践行者,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走深走实。
杨红新
迪庆州委统战部台办副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为边疆民族地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服务对台大局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我们深受鼓舞、倍感责任重大。
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民族和谐、文化多元是迪庆开展对台工作的独特优势。我们将以法律为指引,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云台交流全过程,依托香格里拉文化、民族风情、生态文旅资源,搭建两岸同胞交往交流交融平台,重点吸引台湾青年来迪交流学习、旅居创业,让台胞切身感受各民族守望相助、团结奋进的生动实践。同时,我们将立足迪庆实际,全面落实惠台利民政策,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台商台企参与云南“三大经济”和迪庆特色产业发展,深化云台经贸文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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