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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4-1116:57— 分享 —
关于申报2014—2015年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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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教学服务中心:

根据今年学院科研工作计划,2014—2015年院设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启动。现就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体现统战特色,突出社院优势的原则,围绕新形势下统一战线目标任务,立足学院正规化建设实际,就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新要求、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前瞻性的系统研究,着力推动科研创新,充分发挥“三个基地”作用,为社会主义学院教学服务,为推动统一战线理论发展和政策完善服务。

二、课题类型和选题方向

2014—2015年院设科研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申报人可根据列出的选题进行申报,也可在选题范围内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重点课题原则上不得更改题目,但如研究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作技术性处理。青年课题不受选题限制,申报人可结合统战工作实际和自身研究方向进行申报。自选题目必须符合统一战线理论研究方向,否则不予立项。申报重点课题必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副处级(包括非领导职务)及以上领导。申报青年课题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原则上不加副标题。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题目不予受理和立项。

(一)重点课题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有关重要论述研究

2.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和创造性转化研究

    3.新常态下云南统战工作创新发展研究

    4.统一战线与法治云南建设研究

    5.协商民主视阈下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建设研究

6.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研究

7.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研究

8.当前云南宗教工作的形势、问题及对策研究

    (二)一般课题

1.新兴媒体发展与统战工作研究

2.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现状调查与价值引领研究

3.云南海外统战工作研究

    4.党外代表人士政治代表性及社会影响力研究

    5.拓宽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知情渠道和信息平台研究

    6.协商民主的实践模式和路径研究

7.统战性社会组织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研究

8.政治协商各方良性互动机制研究

9.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10.城市民族宗教问题研究

    11.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引导研究

    12.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创新研究

13.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机制建设研究

14.统战学科建设研究

15.社会主义学院教学科研相互促进研究

16.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及建设

17.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三、课题资助标准

1.课题立项后,重点课题资助经费12000元/项,一般课题资助经费8000元/项,青年项目资助经费6000元/项。

2.按照科研管理有关规定,资助经费分批拨付。课题立项后,先期拨付资助额度的50%,结项后再拨付剩余资助经费。

四、课题申报程序和办法

1.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课题。每个课题的承担和完成不少于3人。

2.申报重点课题,原则上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或处级职务(含副处),如不具备职务职称条件,应有两个及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并附上专家推荐书面意见,推荐书必须客观、真实、公正,有具体评价。

3.申报青年课题不受职务职称或选题限制,申报者可结合自身专业及研究方向自拟有价值的题目进行申报。申报青年课题,年龄应在40岁(含40岁)以下。

4、课题申报采取纸质申报方式,课题负责人要认真填写申报书,要求计算机打印,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一式13份。课题申报所需材料请从学院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

5、课题申报从通知下发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止,逾期将不予受理。请各处室认真组织申报,并按时将申报书及有关材料报送学院科研处。

五、立项和结题

1、对申报的课题,将由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的,准予立项。

2、课题立项后,各课题负责人凭《立项通知》到财务借取前期研究经费;课题结题后,凭《结项通知》到财务结清剩余资助经费。结题后,课题负责人应根据研究实际支出情况,认真填写《资金决算表》,凭《资金决算表》核销所有经费。

3、立项课题应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时间为1年,起始时间以立项通知时间为准。课题成果以调研报告或论文为主要形式。课题完成后,课题组应填写结题申报表(纸质1份、电子版1份),连同正式课题报告书面版本(一式13份)送学院科研处。

4、学术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项课题进行评审,确定其是否符合结题要求,对于符合结题要求的,颁发结项证书。

5、加强成果转化。结题成果要转化为学术论文公开发表,或以简报的形式报有关部门供决策参考,或由科研处统一收集并编入论文集。

六、有关要求

1、请各处(室)积极组织申报,并做好课题立项后的组织领导和相关保障工作,保证课题研究顺利进行。

2、调研报告和论文的撰写要符合学术规范,如研究内容涉密,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3、课题立项和结题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学院科研处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

4、其余未尽事宜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马弋涵

  话:0871-68091598

 

附件:1.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课题申报书

  2. 专家推荐书

 

 

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