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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19-0711:04— 分享 —
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关于申报2019年全省社院(校)科研协作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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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社会主义学院(校):

根据《全省社会主义学院(校)科研协作办法(试行)》(云社院字〔2012〕6号)文件精神,2019年全省社院(校)科研协作课题申报立项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主线,贯彻落实《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工作部署,聚焦新时代云南统一战线工作的创新与发展,中华文化传承与影响,立足社院(校)工作实际,就新时代统一战线与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创新性理论政策研究;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学院作为统一战线“三个基地”的重要作用,推动全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提质增效,为巩固和发展新时代云南爱国统一战线提供理论支撑,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二、课题类型和经费资助

(一)本年度全省社院(校)科研协作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带*号)和一般课题。申报人可根据课题申报指南(附件)给出的题目进行申报,也可在选题范围内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

(二)申报课题经学术委员会评审,符合要求的予以立项,并按照科研管理有关规定,给予经费资助。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具体资助经费待立项后另行确定。

三、课题申报的具体要求

(一)各项目必须以单位进行统一申报,不受理二级单位和个人申报。凡没有所在单位审批推荐意见的概不受理。课题申报单位统一署名为“×××社会主义学院(校)”,不以党校名义进行申报。

(二)课题申报所需材料(如《申报书》、《课题申报指南》等)请从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http://www.ynsy.org.cn/)“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课题申报采取纸质申报方式,课题负责人要认真填写申报书,要求计算机打印,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

(三)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参与其中两个项目的申报。每个课题的承担和完成不少于3人。

(四)本次课题申报不再限制职称、职务条件,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的确定由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

(五)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报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课题负责人学术能力、研究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有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选题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申报书填写内容不实、弄虚作假的。

2.申请人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课题的。

3.申请人主持的各类课题项目曾被撤项、中止处理,或有其它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

4.未按照《申报书》规范填写纸质表格和打印装订的。

(六)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做好申报材料的汇总和上报工作,保证申报书填写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七)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书1份;申请书电子版1份。申报期限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7月20日(以邮寄材料的邮戳为准)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立项和结题

(一)对各单位申报的课题,由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的,向立项单位或个人发放立项通知。

(二)立项课题应于2020年7月20日前完成。届时请各课题组填写结题申请书(从省社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由本单位加盖公章后,连同正式课题报告书面版本1份及电子版本(如课题内容涉密请使用光盘),报送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处。

(三)结题报告要按《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课题研究报告格式规范》(可在省社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撰写及印制。

五、评审及成果运用

(一)课题评审。课题研究工作结束后,省社院学术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拟结项课题进行评审,确定其是否符合结题要求,并评选出相应等次,颁发结项证书。

(二)成果转化。课题结题后,各课题承担单位或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成果转化工作。对于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优秀课题成果,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供决策参考或推进工作采纳。适于发表、质量较高的课题成果,省社院将择优在《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发表,或收录进《调研成果论文集》公开出版。

六、其它有关事项

(一)全省社院(校)科研协作课题是贯彻落实《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省社院对州市社院(校)指导的具体体现,是培育和提升全省社院(校)系统科研能力、促进全省统战理论研究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请各州(市)社院(校)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课题经费的使用按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文件和本单位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调研报告和论文的撰写要符合学术规范、谨防抄袭。格式要严格依照模板要求进行编排。如研究内容涉密,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处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全省社院(校)科研协作课题申报指南

2.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校)系统科研课题申报书

联系人:马弋涵  刘林华

  话:0871-68091598

  ynsykyc@163.com

2019年全省社院(校)科研协作课题申报指南及申报书.doc

 

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