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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013-1010:31— 分享 —
关于申报云南省第十七次(2013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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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教学服务中心:

根据省社科联《关于开展云南省第十七次(2013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精神,云南省第十七次(2013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经启动。为推进科研创新、提高学院的学术影响,调动广大教研人员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鼓励我院教职工积极参加申报。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我院教职工完成或发表的社会科学学术性科研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等,论文集不在申报范围,但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可以参加申报)。

二、奖项和奖励

本奖项由云南省人民政府设立,分别设特等奖、荣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成果作者将由省政府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三、申报程序和办法

1.申报时间:自2013年10月17日起至11月10日止。

2.申报办法。申报者首先登陆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www.ynskl.org.cn)进行网上在线申报。申报者完成在线申报后,须将成果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必须是原件)、申报者信息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成果信息及申报理由表(一式四份)(注:以上表格均可在申报网页上填好后打印)和连同说明成果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参考佐证材料(一式四份)于11月8日前交学院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报送。

3.申报数量: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联名成果仅限第一作者有申报权。

4.有关申报表格和不明事项请登录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www.ynskl.org.cn)进行下载和查询。

四、有关要求

1、各处室接到通知后,请及时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提高参与的广泛性。

2、各申报者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填写表格,确保信息的真实可靠,坚决杜绝虚假信息和学术腐败。

3、科研处负责组织本次社会成果评奖的组织工作,并对填报表格和成果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填写推荐意见。

 

联系人:杨松禄

  话:0871—68091598

 

附件云南省第十七次(2013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处

201310月21日

附件:云南省第十七次(2013年)哲学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