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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023-0317:59— 分享 —
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关于申报2023年全省社院科研协作课题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5726

各州(市)社会主义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社院科研工作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全省社会主义学院(校)科研协作管理办法》,现启动2023年度全省社院科研协作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等,结合社院实际,组织力量开展研究阐释,推出一批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推动云南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云南篇章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学理支撑。

二、申报范围

申报人可根据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给出的题目进行申报,也可在选题范围内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申报的选题要体现云南特点、统战特色,不符合要求的选题不予立项。

三、立项程序

所有申报项目将由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立项原则。如课题获准立项,将向立项单位或个人发立项通知。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接受课题全过程管理,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结项鉴定,由专家评定出相应等次。

本次协作课题,省社院不提供经费支持,有条件的社院可以对立项课题提供一定经费保障。

四、材料报送

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课题申报书》和《论证活页》纸质版各1份寄出,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申报期限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4月14日(以邮寄材料的邮戳为准)止,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书和论证活页由州(市)社院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各县(市、区)社校由州(市)社院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价值取向,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保密规定。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申请人、课题组成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以及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审查把关,签署明确意见。县(市、区)社校报送的课题由州(市)社院科研管理部门进行把关。

(二)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三)凡研究内容涉及民族宗教、国际关系等敏感问题、论证材料含有涉密信息的《课题申报书》和《论证活页》,要按照保密工作要求,通过机要交换等规定程序报送,不得使用互联网传送。

(四)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参与其中两个项目的申报。每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

(五)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鼓励各社院吸收其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参与课题研究。

(六)课题立项后应于申报年度内完成,原则上不受理延期。

(七)各项目必须以“×××社会主义学院”为单位进行统一申报,凡没有所在单位审批推荐意见的概不受理。

(八)课题申报所需材料(如《申报书》《论证活页》《课题申报指南》等)在附件中下载。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林华

联系电话:0871-68091598

电子邮箱:syxz595@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单位+协作课题申报。

 

附件:1.2023年全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协作课题申报指南

2.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协作课题申报书

3.2023年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协作课题论证活页

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

2023年3月23日

附件1-2023年全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协作课题申报指南.docx

附件2-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协作课题申报书.docx

附件3-2023年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协作课题论证活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