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由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育部宗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举办的“构建中国宗教学自主知识体系研讨会”在中央社院召开。中央社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教育部宗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姚植传,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所长、教育部宗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郑筱筠出席并讲话。

本次研讨会主题是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党中央关于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推动构建中国宗教学自主知识体系。多位教育部宗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在研讨会作了主旨发言。
中央民族大学尹志华教授认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我国宗教的浸润,是一种深层次的文化融合和精神重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爱国、贵和、崇德、中道、人本、包容等思想,促成我国宗教和谐相处、崇德向善、温和理性等。这种深度浸润,是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最深厚的文化底蕴与不竭的动力源泉。
山西大学刘成有教授提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以及中国共产党不同时期宗教工作的实践经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和实践实现了新的创新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最新成果的集中体现。
北京大学李四龙教授认为,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学科建设应处理好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中国传统宗教观、马克思主义宗教经典论述与中国宗教工作实践经验、尊重群众宗教信仰和依法治理宗教事务的关系。
北京大学张志刚教授从分析“两个大局”中的认同问题入手,深刻阐述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党中央在国内外形势下作出的科学研判,既符合世界宗教史所揭示的基本规律,更合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
浙江大学讲席教授盖建民提出,儒释道是构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支柱,阐述了儒释道关系“主副说”“师徒说”“功能说”“根祗说”“二分说”“三分说”“合一说”“融通说”等八种诠释模式。应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构建中国宗教学自主知识体系中的积极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张风雷教授认为,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是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的根本保障,应牢牢树立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着力统一法理依据,为宗教工作实践提供更易落地操作的法律规定。
全体参会学者进行分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构建中国宗教学自主知识体系,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自觉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基于中国实际、中国问题、中国经验、中国方法,脱离对西方宗教理论的生搬硬套,进一步明晰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的理论内涵、内容体系和基础方法,为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提供学理支撑。来自全国近40所高校、科研院所的宗教学学者参加了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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