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镇康县推动民族工作嵌入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机制,绘就“各族同心守边疆、团结一致跟党走”的新时代动人画卷;昭通市鲁甸县砚池街道在易地搬迁社区卯家湾探索打造“五个互嵌”模式,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丽江古城博物院丰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让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
这一个个鲜活实践,是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效升级的生动缩影。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支撑,深入持久开展创建工作,推动创建工作提效升级,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云南经验”。
健全完善政策体系
深入持久推进创建工作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更是一场持久接力。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将创建工作纳入《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和示范区建设五年规划,列为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内容,出台《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意见》《云南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制定抓党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指导意见,推动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落实、部门参与、层层见效的良好局面。
工作机制上,我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纳入省委巡视巡察工作重要内容,把创建工作作为省对州(市)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巡视巡察、党建述职和年度综合考评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凸显。“十四五”期间,省委、省政府召开4次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各州(市)、县(市、区)围绕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定期组织“互观互检”活动,创建内生动力不断增强。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68个,数量居全国第二位。
踏上“十五五”新征程,我省制定《申报和管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工作方案》,建立培育库和示范库,确定100个地区和单位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培育对象,并建立创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定期组织专题培训,加强示范培育库管理,抓实培育对象的跟踪指导、动态管理、作用发挥等工作,争取“十五五”期间创成更多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确保创建工作始终走在全国第一方阵。
行业系统纵深推进
构建全域协同创建格局
在中老铁路疾驰的列车上,精品短视频《云南铁路串起民族风情》展示着云南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列车员讲述着沿线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佳话。“立足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实际,我们联动中老、中越、大丽香铁路沿线9个州(市)民族工作部门开展路地共创,突出‘一线一风景、一车一特色、一站一主题’,持续打造‘3426’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格局。”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所辖4个站点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国铁昆明局路地联创共建的鲜活图景,生动展现了云南路径:推动创建工作从“各自为战”向“系统集成”转变,形成“抓部门、带系统”的全域协同创建格局。
近年来,我省全面巩固机关、乡镇、社区、学校、企业、铁路、医院、部队、宗教活动场所、出入境边防检查机构作为创建工作“十进”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持续深化进家庭、岗位、班组等“微细胞”创建,积极拓展医疗、司法、金融、税务、出入境边防检查机构等行业系统创建。组织动员人大、政协机关和教育、文旅、交通、邮政等行业部门深度参与创建,带动省、市、县三级行业系统联动创建,开展富有特色、亮点突出的实践创新活动。
同时,我省把创建工作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抓手,与各地区、各单位中心工作、主责主业深度融合、有机融入,通过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和开展“铸牢”宣传宣讲等举措,鼓励动员各地区、各部门以增进共同性为方向,认真履责、广泛参与,形成共创共建共享的工作合力,常态长效推进创建工作。
突出强边固边兴边,制定十条措施,大力推进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长廊建设;楚雄彝族自治州构建“1+1+4+N”闭环治理体系,推动10个县(市)实现省级示范全覆盖……如今,从乌蒙山区到澜沧江畔,从城市社区到边境村寨,云岭大地全域覆盖、全员参与的创建格局正加速形成,创建工作的“铸牢”导向更加鲜明。
丰富载体创新形式
打造遍地开花创建品牌
继2017年首次获命名后,石林彝族自治县今年再次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成为全省首个两次获此殊荣的县。“我们以资源禀赋赋能创建,着力深化创建内涵、打造特色创建品牌。”石林县相关部门负责人说,从景区到全域,石林出台三年行动方案,以旅游促“三交”,推动“阿诗玛”升华为中华文化符号,“小箐村六治融合”经验成为民族地区“枫桥经验”实践范本,走出了“景区结对”向“全域共融”的创建新路。
石林的实践,正是我省从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型、打造品牌引领创建生态的生动写照。近年来,我省坚持守正创新,强化多样化创建支撑,既聚焦“铸牢”鲜明导向,又充分体现云南特色,打造了一批可示范可推广的典型。
统筹推进“富口袋”与“富脑袋”,我省连续实施五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工程,目前已建成示范县(市、区)50个、示范乡镇(街道)482个、示范村(社区)6040个;在全国率先启动体育促“三交”工作,率先出台《云南省发展少数民族医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意见》,在拓宽各民族全方位嵌入的实践路径中走在前、作示范;实施“和和美美一家人”互嵌式社区建设,计划3年内建成1000个互嵌式社区,促进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
同时,我省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因地制宜打造富有特色的创建工作品牌,并加强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以强边固边兴边为着力点强化服务大局能力,25个边境县(市)中有23个已创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以区域性联创共建强化区域协作,昆明市推动环滇池、昭通市推动赤水河流域、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推动平远地区“三区”建设等持续深化。以行业系统联创联建丰富载体形式,税务、法院、邮政、海关、消防等行业系统创建不断拓展。
品牌引领,让创建有“魂”更有“形”。昆明市以“团结花开 幸福春城”做精城市民族工作,昭通市以“乌蒙同心”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保山市以“善洲故里石榴红、牢记嘱托兴边疆”深入推进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随着创建工作提效升级,“澜沧江畔石榴红”“苍洱处处石榴红”“团结花开丽江美”等一个个有辨识度的创建品牌在云岭遍地开花,推动“示范区”“示范单位”具象到各县(市、区)、乡村社区及各行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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