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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法“落地”的三重维度
来源:统战新语       发布时间: 2026-06-05 14:47:49       【字体:大    中  

深入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当前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坚定不移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聚焦“中华民族凝聚力不断增强”核心命题,立足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基本国情,深度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探索有形有感有效的民族团结进步实践路径,对于夯实民族工作基层根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良法善治,贵在施行;法律价值,重在落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贴合我国基本国情、贴合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实际的行动指南,其生命力在于扎根乡土、融入日常、浸润民心。新征程上,必须坚守法治底线,深挖中华传统智慧,依托自然、生活、人文三重维度,在日用而不觉、润物无声中发挥这部法律教化人心、凝聚共识的作用。

以“泥土性”固根基,让民族交融扎根大地、生生不息

“泥土性”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生存根基与伦理底色,彰显各族人民对土地的共同依恋、对共生秩序的共同守护,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的本源基础。我国疆域辽阔、地貌多样,孕育出农耕、游牧、绿洲、海洋等多样文明形态,滋养着56个民族,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生产生活方式。千百年来,土地成为维系各民族情感、联结各民族关系的天然纽带,各族群众依土地繁衍生息,在共同劳作、互帮互助中构建休戚与共、守望相助的思想和行动共识。

▲人们在贵州省锦屏县隆里古城举办的“村晚”巡游活动中舞龙(2025年2月11日摄)。新华社记者 杨文斌 摄

以法律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对中华民族“缘土共生、因地互嵌”传统的升华。土地是安身立命之本,也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场域。历史上,黄河水利共治、西南山地开垦、草原牧草养护、西北高原开发,让各族群众互通技术、共享资源,打破族群与地域界限,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共生格局。二十四节气、农耕技艺、乡土民俗、祭祀文化等乡土符号,跨越族群边界,成为中华民族共有共享的文化标识。

新征程上,要以“泥土性”为落脚点,将法律要求转化为守护家园、共谋发展、共促富裕的实际行动。民族地区要依托乡村振兴与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整合土地、产业、人力资源,搭建生产协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平台,发展特色农牧与乡村文旅产业,让各族群众在土地上共创收益、共同发展。传承乡土伦理,将守望相助、包容共生的优良传统融入基层治理,完善村规民约与社区公约,实现法治与自治、德治有机结合。改善基础设施与人居环境,在保护生态与文化肌理中“留住乡愁”,滋养民族团结的根脉。

以“日常性”通脉络,让民族交融融入生活、润物无声

“日常性”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实践载体与传承脉络,印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始于日常、贵在日常、成于日常。中华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不仅存在于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和发展的宏大历史叙事中,更广泛持久地存在于饮食起居、邻里往来、节庆仪式、人际交往等日常生活之中。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三章对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社会条件和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包括推进互嵌式社区建设,完善城市民族工作政策措施,通过教育、文化、体育、旅游、网络等载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内容。这是精准把握民族交融脉络与规律,贴合群众生活逻辑,是实现交融常态化长效化的关键。

 

▲新疆伊犁州“伊犁人的奶茶会”,以当地群众喜爱的奶茶为纽带,在农家院落搭建议事场景,各族干部群众围坐在一起,宣讲政策、收集民意、调解矛盾、共商难题。图为2026年5月14日,在伊宁县喀拉亚尕奇村“伊犁人的奶茶会”上,基层干部与村民互动。新华社记者 胡虎虎 摄 

日常生活是最直观的“三交”场景,烟火气是凝聚情感的最佳纽带。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在朝夕相处中消弭隔阂、促进了解、增进情谊。各民族文化互鉴融通,春节、中秋、端午等传统节日成为全民共享、共庆的节日,民俗仪式、文娱活动成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载体。历史上,茶马互市、盐茶古道促进商贸与文化交流,这些历史文化遗迹在新时代成为推动文旅融合的重要资源,在旅游促“三交”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承载各地风物民情、凝结各民族智慧结晶的手工技艺、饮食习俗代代相传、创新交融,形成兼容并蓄的民俗体系。正是在这些日常实践中,“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深入百姓生活、扎根心灵深处。

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要聚焦日常场景,打造互嵌式居住、就业、教育、文化、社交空间。优化社区布局,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开展邻里文体联谊、文化交流活动,引导各族群众在日常生活中互助帮扶,营造和睦氛围。公共服务空间要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元素,以通俗方式宣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保护传承民俗文化,打造群众性文化品牌,让民俗成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鲜活载体,推动民族团结从法律要求转化为生活方式、情感认同与坚定信念。

构筑“地天通”境界,让各族人民和合共生、交融一体

“地天通”源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是天人合一、多元包容、和谐共生,为各民族交融提供深层次的精神支撑。上古“绝地天通”构建天地人和谐秩序,塑造各族群众敬畏自然、团结协作的共同价值,成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重要精神内核。“地天通”侧重精神升华,追求人与自然、族群与族群、个体与社会的统一。

▲牛群在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御道口镇附近的一处“牧光互补”光伏发电场吃草(2024年7月25日摄)。新华社记者 杨世尧 摄

中华传统文化中“形气神”合一的理念,打通个体与社群、本土与天下、自然与人文的联结,强调万物同源、众生共生,让各民族在精神层面更加契合,形成命运共同体纽带。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强调民族平等原则,强调国家“坚持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促进各民族守望相助、和谐共处,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和合思想在法治领域的现代转化,是多元一体理念的法治表达。

新时代弘扬“地天通”理念,要坚守多元一体,秉持包容互鉴,提升各民族“三交”境界。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增进中华文化认同的基础上促进各民族文化互鉴融通,构筑兼具包容性、统一性、时代性的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结合各民族生态伦理与生态保护实践,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共护绿水青山、共建宜居家园,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以天地和合境界实现物质、精神、生态全面发展。

法治为守纲底线,泥土为固根基础,日常为脉动活力,天地为升华境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全面实施,将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开辟广阔空间,为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扎根大地、融入生活、浸润心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筑牢法治根基、汇聚同心合力、凝聚实践力量。

(来源:“国家民委”微信公众号 作者:纳日碧力戈,内蒙古师范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首席专家、资深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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