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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热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六)
来源:云南统一战线       发布时间: 2026-03-24 09:28:59       【字体:大    中  

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标志着我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云南作为我国民族种类最多的省份之一,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生动缩影。该法的出台,为云岭大地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注入了强劲的法治动能。

法令既行,反响热烈。“云南统一战线”陆续刊发“云岭同心·法治同行”系列报道,聆听云南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畅谈感悟、共话担当。

管云鸿

云南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管委会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是我国民族工作法治化的里程碑,为云南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提供根本法治遵循,也为云南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履职尽责指明前行方向,我们倍感振奋、责任重大。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我们将以此为契机,深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工作。进一步加大各民族会员吸收力度,广泛凝聚各民族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梳理民族团结工作典型,强化示范引领;聚焦民族地区发展需求,优化云岭新阶服务团服务机制,服务地方发展;搭建多形式的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平台,促进各民族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相知相亲,团结引领大家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在法治护航下同心筑梦、携手奋进,为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新阶层·建设力”。

马晓怡

云南海外联谊会理事、泰北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常务理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出台,是我国民族工作领域法治建设迈出的关键一步,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这部法律的制定与实施,标志着我们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入了以法治为引领、以制度为基础的新阶段。

该法专条规定“国家加强同海外侨胞的联系交流,支持海外侨胞弘扬中华文化、促进中外文化交流合作”,这为凝聚海外同胞力量、共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供了明确的法治指引与保障。广大海外华侨华人虽身处世界各地,但同属中华民族大家庭,血脉相连、文化同根。该法强调增进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与荣誉感,正是为了超越地理距离,进一步团结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致力于民族复兴伟业。从实践层面看,该法有助于推动华文教育、保护华侨文化遗产,为海外侨胞传承中华文化、强化中华民族认同奠定坚实基础。从战略高度看,它确认并强化了全体中华儿女共属一体的法理与情感纽带,是团结凝聚海外侨胞力量、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重要法治支撑。

彭雪莹

迪庆州委统战部新阶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科科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实施,让我倍感振奋、使命在肩。这部法律是民族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固化为法律准则,为我立足本职履职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

统战工作的核心是凝聚人心,我长期负责侨联、侨办、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及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这正是民族团结的重要纽带。今后,我将以法律为指引,深化“文化润侨”行动,依托“侨胞之家”引导侨界群众树立“四个与共”理念;把法律学习融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引导他们发挥专业优势,助力民族地区发展。我将带头践行法律要求,把法治理念贯穿工作全程,用心做好团结引导,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凝聚各方力量,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统战力量。

和明光

迪庆州委统战部综合科科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标志着我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为边疆民族地区以法治力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厚植精神根基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作为一名统战干部,我将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施行为契机,推动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相拥,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共同繁荣,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雪域高原深深扎根。

黎云川

云南海外联谊会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是民族工作法治化、制度化的重要里程碑,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了坚实的法治根基。这部法律立足中华民族整体利益,将党的民族工作理论和实践成果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固定下来,标志着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入了有法可依、全面规范的新阶段。它不仅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更是凝聚全体中华儿女智慧力量、共同致力于民族复兴伟业的时代召唤。

作为云南海外联谊会的一员,学习此法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法律为我们联系服务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云南是侨务资源大省,与港澳台及海外联系密切。联谊会成立三十年来,始终以凝聚人心、增进认同、服务大局为己任。我们将以法律实施为契机,更自觉地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贯穿于联系服务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各项工作之中,努力把法律精神转化为服务同胞、凝聚共识、促进交流的实际成效,真正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为绘好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同心圆”贡献云南海联的应有之力。

李忠平

临沧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将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成功经验上升到法律高度,为我们做好统战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法治保障。

近年来,我们全力推动党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各族群众生活更加幸福,人心更加凝聚。下步工作中,我将认真带头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法治保障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成效,不断推动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引导各族群众坚定“五个认同”、树牢“四个意识”,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将法律的实践转化为稳边固边、兴边富民实效,书写临沧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让民族团结之花在边疆大地越开越绚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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