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于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入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的新阶段。这部法律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为立法意旨,以法治化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事业为基本路径,将新时代民族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转化为国家法律规定,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筑牢了法治根基。
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大意义。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工作成功与否,事关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事关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各种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民族领域面临的风险挑战更加复杂多样,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需要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以法治力量赋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夯实民族复兴伟业的社会根基。
准确把握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核心要义。整部法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重要原则,系统构建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法律框架,体系完整、逻辑严密、内容丰富。法律明确要求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加强中华文化研究阐释和宣传教育,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保护和传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交往交流交融,构建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推动共同繁荣发展,坚持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机制、兴边富民行动等区域协调发展机制,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加快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一战线工作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压实民族团结工作责任。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治的价值最终体现在落地见效上。要做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分层分类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贴近群众的方式,深入解读法律核心要义、重点条款与实践要求,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加强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坚决守住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底线。要坚持以发展促团结、以团结保发展,把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与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紧密结合,提升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和社会基础,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入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增进各族群众“五个认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共同奋斗。
上一篇:住房公积金管理有这些新变化 2026-08-20
下一篇:最后一页 2026-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