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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族团结 夯实边疆发展稳定基石
来源:云南日报       发布时间: 2025-10-27 09:44:51       【字体:大    中  

加强民族团结 夯实边疆发展稳定基石

刘伟

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我国民族工作大局作出的重要部署,是云南必须坚决贯彻落实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是新时代云南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现实需要,对于“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开创云南发展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维护民族团结。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加强各民族在交往中互知、交流中互信、交融中互助,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充分发挥国家扶持民族地区发展各项优惠政策的引导作用,统筹把握,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完善工商管理、城市管理等制度。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爱民固边模范村(社区)、乡(镇)、县(市)创建,探索建立各民族间团结和境内外友好共建机制。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加大对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法律法规教育宣传的力度,形成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推进民族事务治理的法治化,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和处理民族关系。

全面改善边境一线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向国家和省申请专项资金,根据边境地区各族群众的实际需求,科学规划重点项目,突出民生改善,着力解决边境一线群众最迫切最直接的现实问题,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劳动者素质、提升边疆民族地区群众生活环境等为切入点,确保资金向民生工程倾斜、向边境一线倾斜。持续加大力度,突出抓好教育、医疗、文化、就业、社会保障、养老服务等民生问题,使沿边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强化沿边一线重点生态建设,加快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气象、地质、地震等自然灾害防御能力,确保边境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得到安全保障。按照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加快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要求,建立长效规范的灾害救助保障资金投入和拨付制度,提高救助标准。建设生态安全屏障,促进边境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国际睦邻友好关系发展。

加大合力巩固边防。加强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建立社会矛盾综合协调化解的长效机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建强管边队伍,鼓励和扶持边境地区常住居民抵边居住生产,规范和加强群众性管边队伍建设,完善对边境地区干部、管边工作者的激励政策。强化边境县(市),乡(镇)政法、基层武装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边防信息化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大边境日常维护资金和境外领事保护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切实做好周边外事工作。实现边疆长治久安,人民生活富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作者单位:云南省宏观经济研究院战略规划所;本文系2025年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协同发展改革研究专项“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的经济增长潜力测算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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